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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琐事被扇了耳光 男子持刀捅人获刑

2024-02-04 11:16:2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4日讯 近日,宁德蕉城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胡某犯有期徒刑十个月。

2023年10月10日,被害人冶某在公司车间内,因琐事扇了被告人胡某左脸颊一巴掌。被告人胡某返回休息室小憩后,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返回车间捅伤被害人冶某身体头部、脸部、手臂等部位。经鉴定,被害人冶某面部创口长16厘米,伤情属轻伤一级。同月21日,被告人胡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赔偿被害人冶某经济损失7万元,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持械故意伤害,酌情从重处罚;其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胡某因本案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依法应当折抵相应的刑期。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陈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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