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起争执 驾车怒撞致车损
2024-02-26 15:28:0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6日讯 因经济纠纷起争执,驾车怒撞对方汽车致损坏。近日,经漳州市龙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汪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3年3月24日下午,汪某驾车接儿子放学后与曾某偶遇。俩人见面后因前几年的经济纠纷再起争执,后曾某提出要到汪某岳父家理论。汪某驾车在前,曾某驾车紧跟其后。行驶至龙海区东泗乡某村快到汪某岳父家的一个路口时,汪某突然停车,曾某也停了下来。越想越生气的汪某,倒车撞向曾某的小车,致两车损坏。曾某当场报警,汪某留在现场等待民警处理,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鉴定,曾某车辆的损失价值为19500余元。 (洪顺珠 张小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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