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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成了瘾 屡教不改从重罚

2024-02-28 10:48:0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8日讯 男子酒后驾驶,后在医院闹事被警方查获。近日,上杭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蓝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这已是蓝某第三次因酒后驾驶被判刑。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0月,被告人蓝某酒后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从上杭县临江镇家中出发,沿上杭县和平路等路段往上杭县杭川医院行驶,后在该医院闹事,医院工作人员立即报警,民警出警处置其酒后滋事行为时发现其有酒后驾车嫌疑,后将其带至医院抽血检测。经检验,蓝某的血样中酒精含量高达438.54mg/100ml。

经查,蓝某并非首次醉酒驾车,此前两次因犯危险驾驶罪被龙岩市新罗区法院判处刑罚,两次因酒后驾车被上杭县交警大队行政处罚。

上杭县法院审理认为,蓝某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200mg/100ml以上,且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追究,应当从重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吴红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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