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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工程欠工资 释法说理促偿还

2024-02-29 11:05: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9日讯 近日,系列民生案件的同一被执行人卢某主动将拖欠6名农民工的剩余1万余元劳务工资缴纳到宁化县人民法院。

据悉,2020年10月,卢某与张某合伙承包了宁化某乡镇古民居改造修缮工程(由张某名下公司签订合同),双方又约定由卢某负责招工施工。工程完工后,张某挥霍了工程款,并未向卢某支付材料款及工人工资。因未拿到张某支付的项目款,卢某未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及商家材料款合计33余万元,经宁化县湖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经宁化法院司法确认生效后,商家及农民工陆续向宁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0年至2023年,案件陆续进入执行程序,宁化法院执行法官考虑到该案系涉农民工工资、营商环境等民生案件,集中力量优先执行。一方面,迅速对被执行人名下存款进行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另一方面,通过与卢某耐心沟通、释法说理等督促其履行,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被执行人终于放下心中芥蒂,积极配合法院履行法律义务。

截至2023年7月,卢某主动履行了拖欠的14名农民工工资及4户商家材料款等合计29万余元。2023年9月,申请执行人陈某等6人又向宁化法院申请执行卢某,要求支付拖欠的劳务工资2万余元。因卢某此前信誉较好,主动履行了大部分拖欠的工资及材料款,执行法官主动添加卢某微信并了解到其目前的经济困境后,加大对申请执行人的沟通解释工作。在取得申请执行人理解后,给予卢某足够时间凑集款项,卢某当即表示愿意分两期偿还剩余2万余元。

2023年10月,卢某主动偿还了1万元,宁化法院先行分配并发放给了6名农民工。2024年1月底,卢某将剩余1万余元转到法院执行账户。至此,卢某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全部履行完毕。

(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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