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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小利出售银行卡 上杭一男子犯“帮信罪”获刑十个月

2024-03-01 10:09: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日讯 近日,由上杭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上杭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钱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23年7月,被告人钱某某在山东省胶州市,办理了一张尾号7126的青岛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该银行卡被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所得资金收款、转账,流水金额合计人民币407万余元。其中已查实福建省上杭县的刘某某、河南省驻马店市的赵某某等全国各地30名被害人合计被骗转账人民币118万余元至该银行卡账户内,钱某某从中非法获利40000元。案发后,钱某某于当年7月31日主动投案。

检察官提醒: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及配套U盾、手机卡等,会给追踪、打击网络犯罪带来巨大困难,而出售人或出租人也将为犯罪分子,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黄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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