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花钱“请”人办转学? 检方提醒:当心落入诈骗陷阱

2024-03-05 10:52: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5日讯 为了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资源,一些家长不惜花重金将孩子转学到更好的学校。殊不知,一些犯罪分子正是利用家长们爱子心切的心理,以办理入学、转学手续为名骗取钱财。近日,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的一起案件。

2022年6月,陈某向中间人关某等人谎称其有企业入学名额及其亲戚是校领导可以帮忙办理入学、转学等事项,骗取他人信任。陈某在得到上家林某、陈某表示不能办理入学、转学的明确答复后,仍通过关某收取他人办理读书手续预付的定金或者骗取被害人林某等人的定金,用于偿还自己的个人贷款等。关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忙介绍,并跟陈某约定每介绍一人要收取介绍费人民币5000元。

陈某采用上述方式先后骗取被害人林某、夏某等人合计10.3万元。案发后,陈某家属已将款项归还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2023年4月,陈某被抓获归案,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以陈某涉嫌诈骗罪依法向荔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0.3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根据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陈静 陈琦 方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