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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离家三年未归 法官温情化解纠纷

2024-03-14 10:16:4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4日讯 近日,罗源法院法官调解了一起家事纠纷,最大限度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让离婚案件中“无辜的受害者”不再受到二次伤害。

2020年,女子林某与其丈夫黄某因琐事争吵,一气之下只身一人外出打工,一走就是三年时间。2023年,黄某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请求与林某离婚、两个婚生子由其抚养,林某按月支付抚养费。罗源法院法官第一次组织双方调解时,林某同意离婚,但关于孩子抚养问题始终犹豫不决,同行的多个家属坚决表示必须要抚养一个,并且日后要改姓林。黄某及其家属情绪激动,表示坚决不同意。调解现场,双方因抚养问题而争论不休,为避免矛盾升级,法官为调解工作按下了“暂停键”。

调解次日,承办法官找到当事人的两个儿子(哥哥读六年级、弟弟读四年级),分别征求孩子们的意见。兄弟俩向法官吐露心声,他们好几年没见到妈妈,很想念妈妈,但他们一直由爷爷奶奶及爸爸照顾,两人从未分开,感情很好,也不愿意分开。了解到孩子们的真实想法后,法官找到林某,与其进行交流。“如果其中一个孩子由你抚养,你在广州工作,孩子在这边读书,你要怎么兼顾?”“父母离异已经给孩子带来伤害,再让兄弟分开,是否会再次带来伤害……”面对法官提出的问题,林某陷入了沉思。

几天后,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单独面对面调解,避免双方家属介入从而影响当事人判断。在法官的主持下,夫妻两人开诚布公,表达了内心的真实想法,夫妻双方原本感情尚可,因家庭琐事及双方家属过多干预,两人现已无法共同生活,但均希望孩子能健康快乐成长。林某称其经过几天的思考,目前尚无能力独立照顾孩子,也不愿意打破兄弟两人的生活状态,她同意两个孩子均由黄某抚养,其按月支付抚养费,但黄某必须保证其正常探视孩子的权利。黄某表示,考虑到林某目前收入不高,同意林某每月只需支付1000元的抚养费,再则孩子的成长也需要母亲关爱,不会阻挠正常的探视。至此,调解工作画上圆满的句号。

(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陈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