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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限高回国难 兄长代妹还欠款

2024-03-14 10:34:0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4日讯 近日,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收到货款后的申请执行人潘某给执行法官送了一面感谢锦旗。

据了解,2019年,陈某向潘某进购菌菇干货等产品用于零售,尚欠潘某27329元货款。2021年,潘某诉至法院,法院判令陈某应向潘某归还货款。同年11月,因陈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未找到被执行人陈某,陈某名下亦无可供执行财产后,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1月,申请执行人潘某电话联系执行法官,再次请求查控陈某的银行账户,执行法官经过点对点查询,未查询到陈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便通过潘某提供的电话号码发送短信给陈某,要求其履行生效文书载明的还款义务。

2月,执行法官接到陈某的哥哥来电,称其无意间看到其妹妹手机上法院要求陈某履行还款义务的短信,特来询问。原来,陈某已经出国多年,出国前,陈某将原来使用的手机留在家里没带走,陈某哥哥看到法院短信后才知道陈某有案件纠纷未处理。

执行法官向陈某哥哥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解释陈某因未履行还款义务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请陈某哥哥督促陈某尽快还款,早日解除失信限高等措施。

次日,陈某哥哥再次电话联系执行法官,称其已经和妹妹取得联系核实了案件情况,要替妹妹还清案件欠款,并一次性将陈某所欠货款27329元和案件诉讼费、执行费等转入法院账户。至此,该案执结完毕。

(王恩典 张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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