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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支付起纠纷 法官调解化矛盾

2024-03-15 11:17:0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5日讯 近日,宁化县人民法院通过“财产查控+释法析理”化解一起抚养费纠纷,双方解开心结为孩子创造和谐的成长环境。

黄某与蓝某因性格不合,通过离婚诉讼程序结束了婚姻。二人孕育的孩子小星由黄某抚养,蓝某每月支付900元作为小星的抚养费。因蓝某连续10个月未支付抚养费给小星,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蓝某一次性补足10个月的抚养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宁化法院通过总对总司法查控,发现被执行人蓝某银行账户内存款可足额履行完毕。蓝某因账户被冻结主动联系法院,表明其愿意支付抚养费,但拒绝汇入抚养权人黄某的账户。经过深入沟通,承办法官了解到蓝某无法见到孩子,对自己是否有探视权产生疑惑,才没有支付抚养费。

虽案件标的款已足额冻结,可顺利执行完毕,但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为抚养费纠纷,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厘清法律关系,否则无法做到真正的案结事了,遂组织双方到法院释法说理,逐一解答疑惑。

关于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探视权问题,承办人向双方阐述探视权的相关规定,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无论支付抚养费与否,均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但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等具体事宜,尽量不影响孩子正常学习和生活,由双方协议决定。

最终,蓝某对黄某代理收取抚养费行为表示理解,也承诺今后会按时支付抚养费。黄某表示也将积极协助蓝某行使探视权。至此,该案圆满化解。

(廖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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