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轻信打电话轻松赚钱 少年成诈骗“工具人”

2024-03-18 11:12:2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8日讯 “售卖保健品,佣金日结,通话几小时,月入上万元,轻松挣钱。”看到这样的招聘信息,缺乏社会阅历和经济能力的未成年人总是容易被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高薪”引诱而迷失了自己,沦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近日,连江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未成年人诈骗案。

2022年6月,未满18岁的被告人小武(化名)经人介绍前往某贸易公司上班,经培训后,假装成功人士在网络上寻找中年女性,并通过固定话术骗取情感,诱导对方加入公司提前建好的微信群内,利用微信小号烘托售卖产品的保健功效,引导对方购买虚假的产品区域代理权,并谎称能够帮助铺设广告、打通产品销路、获取高额利润。在被害人发现产品难以售出要求退款退货的情况下,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或者断绝联系,诈骗被害人郑某妹人民币70000元。

2023年6月至7月间,此时已满18周岁的被告人小武在某招聘软件上先后认识两位上线,小武在明知上线正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情况下,仍使用自己一部手机登录QQ账号与上线视频通话,同时使用手机拨打上线提供的电话,让QQ中的上线与电话端的行骗对象进行语音通话,诱骗他人添加上线QQ号码,以上述手段骗取被害人官某山人民币9106元。

连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武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小武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记者 林珊 通讯员 李炜)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