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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政法“微”看点(2024.3.18)

2024-03-18 15:20:23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为推动诏安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夯实基层治理根基,近日,诏安县召开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福星带队深入南诏镇综治中心、东城社区实地观摩调研乡村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情况。

□张婷

3月13日,南靖县禁毒办组织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经侦大队、派出所以及禁毒专职社工深入辖区开展禁毒宣传进社区活动。民警、禁毒专职社工以入户走访、发放禁毒宣传材料、张贴禁毒宣传海报等形式,向居民介绍禁毒知识、毒品危害和防毒技能,引导居民主动参与到禁毒斗争中。

□蔡淑娇

近日,云霄县公安局马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辖区有一名女子说不清自己的家庭住所,疑似走丢。值班民警、辅警迅速赶到现场,考虑到天气寒冷,先将女子带回派出所,并为女子倒上热水、开空调取暖。经多方查询,民警获知女子的个人信息,并顺利联系上她的家属。家属对民警的热心救助表达诚挚感谢。

□吴沛东

近日,平和县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向电信网络诈骗说不”警示教育活动。当天,平和县司法局邀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举办普法讲座,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常见的刑事犯罪暨电信网络诈骗的相关法律知识,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深入街道为来往群众、商铺店主发放防电信诈骗宣传单,介绍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

□林才龙

近日,诏安县人民法院会同县妇联、司法局等单位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当天,法院干警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现场解答法律疑问、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此次活动共接受现场法律咨询2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50多份,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林伊婷

王某等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在网络商店充值后做任务可以获利等事实,骗取不特定人的财物。直至案发,王某等4人落网。近日,经漳州市长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等4人分别被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到3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1万元到2万元不等。

□黄从余

近日,漳浦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洪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2000元;责令洪某在破坏的林地上补植复绿,造林后连续进行幼苗抚育管护3年;责令洪某支付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损失费54424.76元,可用于购买碳汇。

□蓝雅贞

日前,平和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公安局在平和县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基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近年来,该院积极运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共督促嫌疑人购买碳汇1005.3吨(计6.334万元),缴纳生态修复基金15.73万元,用于补植复绿。

□李俊昕

3月12日,华安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青年文明号干警来到罗溪村,开展雷锋月植树添绿志愿者活动。

□陈毅东

近日,漳州市龙海区检察院与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千里连线,对去年移植到漳州的濒危野生植物金毛狗蕨展开“回头看”活动。这是该院通过跨省协作、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生态检察+恢复性司法”模式的一个实践案例。

□颜丽月

3月12日,东山县人民法院组织党员干警走进赤山国有防护林场“法官生态林管护区”,开展“党建红”赋能“生态绿”义务植树活动。

□林淑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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