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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买卖引纠纷 当庭调解化干戈

2024-03-25 10:57:0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5日讯 “感谢法官坚持为我们调解,促使纠纷更快地化解!”近日,莆田秀屿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公司代表人握着法官的手不放,均感谢法官的辛勤工作。

该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翻阅卷宗,依法对被告乙公司进行财产保全,并联系双方公司了解具体案情。

“2019年起,乙公司通过其员工林某,多次向我司购买货物。2023年3月底,经结算,乙公司及林某尚欠货款24万元,并出具了货款清单。4月初,经催讨后,支付了3万元,还欠21万元及相应利息未支付。”法官与原告甲公司代表人沟通时,其急切地向法官诉说案情。法官安抚其情绪后,为其阐释相关法律法规。

经过法官与乙公司代表人沟通后,其对未及时支付货款表示抱歉,并表示愿意调解。为了更好地化解纠纷,法官趁热打铁,及时组织调解。然因多种缘由,具体还款时间迟迟未商议妥当,致调解无果。

庭审届至,法官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当法官再次询问双方调解意愿时,双方代表人均表示愿意。乙公司代表人态度积极,主动提出调解方案,“对于款项部分,希望能允许分两期付清,调解后的第一个月,支付15万元,第二个月支付余款6万元。另外,甲公司起诉的林某是我企已经离职的员工,现与此案关系不大,请撤回对她的起诉。”

法官从法、理、情等角度,与甲公司代表人沟通,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后,甲公司代表人表示:“乙公司能如约还款的话,我司愿意放弃利息部分,并撤回对林某的起诉,并同时对乙公司的财产保全。但如果没有及时还清,我司有权要求其支付未还部分及相应利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

调解结束后,甲公司依照约定撤回起诉,法院依法解除乙公司的财产保全,乙公司也如约分期还款。

(陈琦 谢婷 柯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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