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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快速化解一起涉食品安全纠纷

2024-03-25 15:20:3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5日讯 日前,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联合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化解一起涉食品安全纠纷,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悉,张某向台商投资区某食品商行购买一盒燕窝,收货后,张某发现燕窝外包装无任何标识,怀疑买到劣质品,遂要求该食品商行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双方沟通无果后,张某将该食品商行起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经办法官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决定运用“法院+市场监管局”协同联动机制,首先由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商品进行核查,发现某食品商行未充分履行检验义务,案涉燕窝缺乏基本的食品安全信息。随后,法官向某食品商行释明其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依法应退还货款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最终,在经办法官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某食品商行当庭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赔偿义务。

(洪艺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