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平和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依托咪酯电子烟毒品案

2024-04-03 10:59:2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3日讯 3月27日,平和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涉依托咪酯电子烟毒品案。被告人谢某犯窝藏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与前罪犯洗钱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个月。

2023年11月1日至 8 日间,谢某明知朋友朱某、吴某(另案处理)向他人贩卖能够使人“上头”的电子烟(含有第二类精神药品依托咪酯),仍多次通过微信账户,帮助朱某、吴某收转贩卖电子烟钱款,并帮助吴某将3.3克依托咪酯粉末(净重2.1克,折算成海洛因是0.84克),藏匿在其家中,约半个月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谢某因上述提供账户收转毒资已于2024年1月被本院以洗钱罪定罪处罚。庭审中,谢某对自己为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毒品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综合考虑谢某犯罪情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吴苏婷 蓝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