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利用职务之便牟利 多次盗窃电缆获刑

2024-04-12 10:48: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2日讯 两男子利用职务之便,盗窃工地的废旧电缆出售牟利。近日,漳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起务工期间盗窃工地废旧电缆案件,2名被告人经法院审判均获刑。

经漳浦县检察院审查查明,被告人陈某与许某在漳浦县六鳌镇一厂区做水电杂工,2023年9月至10月期间,陈某和许某在贪欲的驱使下,利用在该厂区务工可驾车出入的便利,单独及结伙在一个月内共10次将厂区内的废旧电缆藏匿于工具车后座盗走并予以出售,共计非法获利人民币38822元。经认定,被盗电缆线价值总计为人民币41880元。

漳浦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秘密的方法窃取他人财物,共计4188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综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悔罪表现等情况,采纳漳浦县检察院的意见,以盗窃罪分别判处陈某、许某有期徒刑11个月、6个月,均并处罚金。

(杨虹拱 刘恋钦)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