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浦城法院审结一起盗掘古墓案

2024-04-15 10:54:0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5日讯 近日,浦城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盗掘古墓案件,被告人祝某、陈某、俞某因犯盗掘古墓葬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没收作案工具。

2023年2月,祝某告诉陈某、俞某浦城县某地隐藏一座古墓,墓穴内很可能有“宝贝”。于是3人分别于2023年3月24日、5月4日、5月29日携带铁锹、钢钎等作案工具,轮流对古墓进行撬挖,发现并无随葬品后只好作罢,离开了现场。

2023年6月25日,陈某、俞某被公安机关抓获,6月28日祝某主动投案,归案后3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福建省考古研究院鉴定,被盗掘处为一座古代砖室墓,年代在宋至清代之间,对研究该地区历史时期的丧葬礼俗、文化传统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以及一定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祝某、陈某、俞某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情节较轻,其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综合3人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祝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判处被告人俞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黄雅雅 徐帆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