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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交付 高效执行

2024-04-19 10:57: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9日讯 近日,宁化县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执行,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据悉,2013年起朱某多次为章某运输沙石料,经双方结算章某仍有30000元沙石款未付,朱某经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宁化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然而调解书生效后,章某迟迟未依约履行,朱某依法向宁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章某名下除少量银行存款和网络资金外有一辆价值不低的车辆,遂立即冻结了章某名下账户并查封了该车辆。执行干警联系上章某后,章某表示其愿意履行,并陆续还款7000元,剩余23000元一直未履行。

为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执行干警向章某发出了《责令交付车辆通知书》,明确告知被执行人若继续不履行义务,将会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同时向其发送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案例。在了解相关法律后果后,张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义务。2024年4月,被执行人张某遵守承诺,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使得案件顺利执结。

(涂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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