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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法院:执行有力度 执法有温度

2024-04-22 09:34:5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2日讯 “非常感谢延平法院依法执行,今天我代表公司敬赠锦旗一面,以表谢意!”4月9日,南平市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健把一面写着“执行有力度 执法有温度”的锦旗送到延平法院执行干警手中。

2010年9月,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签订一份《场地租赁合同》,约定将申请人位于南平福银高速南收费站上方左侧一块面积约18亩的场地出租给被执行人作为驾校使用,租期10年,即到2021年3月31日止。

“早在2021年2月,即租赁期满前一个月,我们就向被执行人发出了《关于要求按合同约定交还租赁场地的函》,但在合同期满后,被执行人并没有退场,根据我们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明确要求该场地在租赁期满后要收回且不再出租。”吴健说:“在对方拒不交还场地的情况下,我们只能将对方起诉到延平区法院。2021年12月,延平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出上述场地。一审宣判后,被告不服并上诉至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间,其又于2022年3月25日申请撤回上诉,并被南平中院准许。”

判决生效后,被告并未履行判决退出上述场地,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

2022年7月5日,被执行人南平某汽车培训有限公司负责人在被延平法院约谈时表示:“我们驾校确有困难,在册培训学员有1000多人,如果一夜之间退出该场地必将导致驾校关停,在延平城区要找新的汽车培训场地相当困难,1000多名在册学员的培训将受到严重影响,希望法院帮助协调申请人争取延期一段时间,我们也将按时交付租金。”

考虑到该执行案件涉及众多学员的切身利益,系典型的涉民生案件,法院与申请人沟通后,申请人方才同意延期交还租赁场地。与此同时,法院还将相关情况通报给驾校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停止该校招收新学员,以免给新学员造成经济损失。

“一晃判决两年了,上级主管部门多次就这块场地回收情况进行督办,我公司压力很大,今年2月,我公司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吴健说。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施行,法律的权威也在于施行。今年2月27日,法院再次向被执行人发出腾退通知书,限期在一个月内自行完成腾退,逾期将采取强制腾退措施。通知发出后,先后两次组织干警到现场敦促被执行人清场,但被执行人表现消极,再次提出延期交还申请。对此,法院明确告知,已延期两年交还场地,充分保障了被执行人的权益,申请人也仁至义尽了,生效判决必须执行,如拒不配合,将依法对公司负责人采取司法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被执行人在限期内自行完成了腾退工作。4月8日,上述租赁场地完成腾退,并交还出租人。“被执行人属民营企业,又与民生息息相关,对于涉民营企业的执行,我们坚持能动司法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既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又要优化法治营化商环境,努力寻找执行最优解。”延平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应木华说。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曾兴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