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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人民法院巡回审理一起非法狩猎案

2024-04-23 10:38: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3日讯 4月16日下午,寿宁县人民法院生态女子巡回法庭在竹管垅乡某村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狩猎案,竹管垅乡及该村部分干部、村民代表等到场观摩,“零距离”体验司法审判全过程。

2021年至2022年间,被告人叶某先后两次购买21套(赠送6套)钢索捕猎器,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长期将该捕猎设备布设在山上猎捕野生动物。其间,叶某先后猎获野猪1只、野鸡(雉鸡雌鸟)1只,并出售获利。2023年4月6日,叶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同日,公安机关从其家中扣押涉案3套钢索捕猎器。

法院经审理认为,叶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综合其悔罪表现,依法判处叶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庭审结束后,法官向现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非法狩猎的危害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以案释法引导群众自觉加入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行动,取得了“审理一起、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蔡逸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