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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矛盾而故意伤害妻子 永定一男子获刑六个月

2024-01-15 10:35:5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5日讯 近日,由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经永定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后当庭宣判,认定因家庭矛盾而故意伤害妻子的吴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被害人卢某某与吴某某系夫妻关系。自结婚后,卢某某与吴某某感情关系不和,存在较大的矛盾并分居多年。2023年7月6日,吴某某见卢某某在家中打麻将,因记恨卢某某未交家中水电费,随后将卢某某的麻将桌电源拔掉。之后,卢秋金看到吴某某的另一张麻将桌有人打麻将,卢某某便同样将麻将桌的电源拔掉,并将麻将推倒。

随后,两人发生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在打斗过程中,卢某某用手将吴某某的手臂抓伤,吴某某也用手推卢某某的身体,卢某某被推后身体失去平衡倒地,造成其右侧肱骨骨颈骨折,右桡骨远端及尺骨茎突骨折,累及关节面。经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物证鉴定室鉴定,卢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永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因家庭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永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黄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