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警方查处一起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案
2024-01-17 10:27:3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7日讯 晋江新塘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并售卖,本想趁着年关赚一笔,结果钱没赚到就被查处。 1月14日15时许,晋江市公安局新塘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辖区有群众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并售卖。在摸排清楚具体情况后,民警火速出击,在现场抓获违法行为人蔡某某、柯某某、李某某,现场查获烟花47箱,鞭炮72箱。 到案后,三人交代,他们没有任何运输、储存、售卖烟花爆竹的许可,且明知非法贩卖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仍抱着侥幸心理,想趁年关赚一笔,没想到刚开始卖没几天就被警方抓获了。 经查,上述三人在没有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储存不同种类、型号的烟花爆竹,警方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蔡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柯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所售的119箱烟花。 警方提醒:年关将至,许多商家喜欢趁此机会销售烟花爆竹,但烟花爆竹是特许商品,生产销售都要有相应资质。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警方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叶华南 通讯员 许艺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