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和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9日讯 你家的视频监控安全吗?在家中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本是为了保护家庭生命财产安全,但却成为不法分子窥探隐私的“猫眼”。近日,福清市检察院依法对一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和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的案件提起公诉,最终被告人何某被福清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022年1月起,犯罪嫌疑人何某无意间得知一位QQ网友在贩卖别人摄像头的设备信息,通过这些信息可以偷看到摄像头主人的隐私。出于好奇和寻求刺激的心理,何某下载了两款视频监控软件,并向该网友购买登录软件的多个账号密码,通过扫描二维码观看、控制他人的网络摄像头,据查,何某共控制他人网络摄像头设备57个,这些摄像头拍摄的都是家庭卧室、客厅、卫生间等。 后来为了营利,何某也开始售卖账号,通过创建多个QQ群,向网友出售登录二维码用于非法控制他人的网络摄像头。至案发,何某共从中非法获利共2.2万余元。 最终,法院以何某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公民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偷窥他人是一种侵害他人隐私权及个人信息权的行为,蓄意偷窥他人隐私,需要承担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在内的不同层级法律责任,希望大家不要对他人隐私抱有猎奇心理,以身试法。同时,提醒大家在使用相关监控设备时也需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避免使用初始密码等弱口令进行注册、登录,并定期更换密码、查杀病毒等,防止智能设备被攻击、控制,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刘章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