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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法院执结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2024-01-19 14:10: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9日讯 近日,将乐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

将乐县某物业服务公司与陈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将乐县人民法院审理,判令陈某给付物业费4000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拒不支付,该物业公司讨要无果后,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对陈某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发现其名下银行账户有足够的金额来履行义务,执行法官立即采取冻结措施。

银行账户刚被冻结,陈某便主动现身来到法院,表明自己愿意履行义务,希望法院尽快解除冻结措施,执行法官依法将陈某银行卡内的4000元扣划后,随即解除对其账户的冻结。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方静 吴瑞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