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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人民检察院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侧记

2017-09-22 09:59:0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真情司法救助暖人心

“我们家庭条件很艰难,现在拿到了这2000元的司法救助金,孩子这学期的学费也有了着落。”不久前,未检科检察官们为一名未成年刑事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帮助其缓解了经济困难,被害人父亲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据悉,黄某是明溪某中学的学生,2016年的一天,黄某在上学途中被他人哄骗至一偏僻路段,强制进行猥亵和奸淫行为。犯罪嫌疑人虽已伏法,但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黄某平时乖巧懂事、其家庭生活拮据,连上学的费用都是向亲戚朋友借来的。

但黄某系强奸案件的刑事被害人,身体并未遭受重大伤害,并不符合申请刑事救助的条件。承办检察官在充分了解其家庭情况之后,一方面积极鼓动全院干警为其募捐,另一方面把对黄某的司法救助作为检察服务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去开展,努力为其家庭争取该院的司法救助,并主动协助办理司法救助程序的申请事宜,并发放司法救助金2000元。

“开展检察救助的目的是为了让被害人感受到检察机关和司法制度的温度,虽然数额不多,但是我们在寒冬里为条件特别艰苦的未成年被害人送去了一丝暖意和深切的关怀,使之获得了一丝安慰。”廖才玉检察长如是说。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吴红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