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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法检“两长”同庭办案 审结全省首例宣扬恐怖主义犯罪案

2018-07-25 08:51:1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5日讯  “被告人黄某犯宣扬恐怖主义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7月24日上午,三明中院院长姚丽青担任审判长,审理全省首例宣扬恐怖主义犯罪案,并当庭宣判。庭审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同步视频直播,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昆明知是载有恐怖主义内容的视频仍通过微信群转发视频12段,时长共计20分20秒,其行为构成宣扬恐怖主义罪。庭审中,审判长姚丽青引导检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推进法庭调查、庭审举证、质证等诉讼程序,庭审全程重点突出、规范有序。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昆故意传播恐怖主义视频资料,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宣扬恐怖主义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黄某昆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黄某昆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作出如上判决。

被告人亲友,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干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等共计60余人旁听庭审。院长、检察长回归法官、检察官身份出庭履行职务,是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的重要举措。

(记者 黄丽青 特约记者 魏正雄 通讯员 叶小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