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检察建议 多方联动落实
精准监督—— 让检察建议落实到风险防范 结合办案做法风险研判与防控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开展精准法律监督,也是三明市检察机关的特色之一。 不久前,将乐县检察院对2014年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从中发现3起失信被执行人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信用卡诈骗行为均发生在其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之后。该院先后向县工商银行、人行、银监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他们加强信用卡发放管理工作,摸排失信人员持有信用卡情况,完善内控制度,建立防范失信人员被执行人信用卡恶意透支应急处置机制,堵塞安全漏洞,防范金融风险。 同时,该院牵头组织县法院、人行、银监部门和辖区的7家银行召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联席会,分析研判金融风险情况,探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银行征信系统相衔接机制。并与县法院、人行、银监等部门联合会签《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卡管理共同防范金融风险的工作机制》,达到共同预防信用卡诈骗犯罪,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制度建立。今年1至7月份,将乐县法院共录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达1039人次,并与银行系统实现失信被执行人员的信息共享,夯实防控金融风险工作基础。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出让和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和群众生产生活、国家利益息息相关,我们将绷紧加强法律监督这根弦,切实用好公益诉讼这把利剑,重视诉前程序,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守护好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张时贵表示。 (本报记者 黄丽青 特约记者 陈长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