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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检察院办理南平首例公民个人信息刑附民公益诉讼案

2022-05-27 15:17:0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7日讯 近日,由建瓯市检察院提起的郑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得法院判决支持,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同时判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郑某赔偿公民个人信息损失人民币9414元,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该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以来,南平市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领域首例提起并获判决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经查,2021年5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郑某通过张某、曾某、李某、黄某等人在从事通讯工作过程中为客户提供服务的便利,非法获取客户的手机号码、验证码,出售给上线“王某”(身份未查实)用于注册京东、淘宝、抖音、作业帮等平台账号,并从中获利。期间,被告人郑某利用客户信息共注册上述平台账号4707个,非法获利9000余元。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张一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