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践行绿色低碳理念 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全省法院2022年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在东山召开

2022-06-06 19:45:4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3日讯 6月2日,在“6·5世界环境日”前夕,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漳州东山召开2022年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省高院通报近年来福建法院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发布《福建法院生态司法保护状况绿皮书》和10个典型案例。

近年来,福建法院聚焦陆地碳汇(绿碳)和海洋碳汇(蓝碳)等碳库资源的司法保护工作,创新服务“双碳”目标的相关司法保障机制。积极开展打击毁林种茶、盗挖河砂、围海养殖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区域、流域、海域,以及用能权、碳排放权等新类型案件审判指导,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坚持惩罚、调处、修复、预防一体推进,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效衔接,推动形成“破坏—惩罚—修复—监督”的生态修复闭环,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创新涉碳案件司法保障机制,漳州中院率先建立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机制;龙岩中院在全省率先出台森林碳汇补偿机制工作指引;三明法院服务保障林业碳票试点,积极营造绿色低碳的法治环境。

2021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污染防治类犯罪案件99件、资源保护类犯罪案件481件,涉林木、土地、矿藏等资源利用类犯罪案件316件;审结涉养殖权、农业权纠纷案件1558件;审结涉土地、矿藏、森林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行政案件829件;发出补植令等114份,生态修复惩戒令1份、“林区司法禁令”2份;审理认购碳汇案件9件14人,发出“司法碳购令”等14份,责令被告人认购碳汇1566吨,促进被破坏的森林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恢复。

会上,漳州中院介绍了漳州法院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经验。会后,参会人员共同参观了东山法院蓝碳司法保护展厅,开展巡海活动,并一同到东山马銮湾进行海上增殖放流。

本报讯 (记者 洪凌霄)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