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眼中,有光

2022-08-01 10:08:17 来源:福建法治报

读马长山《迈向数字社会的法律》

□黄丽云

迈向数字社会的法律变革,是我国法治建设中充满技术含量的话题。3年前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的一个讲座上,我就听过马长山教授满眼放光地纵论数字法治建设。今天转述这些,你可能感受不到这番多年前的话在当时的醍醐灌顶。这本《迈向数字社会的法律》收录了作者近年于《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清华法学》等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数字法治研究学术论文,是一部极具新创见和影响力的专著,为我们大体勾勒了数字时代法学变革的基本样貌。

《迈向数字社会的法律》共分“数字时代的法学变革”“数字时代的法律变革与权利保护”“人工智能应用的法律规制”“数字社会的智慧治理”等篇章,对智能互联网、人工智能、法律、治理等命题展开种种隐含的理论脉络,开启虚实同构时空、多维学科的对话与探讨,不仅扩充了现代法治的涵义,更为积极的意义上,或许是扩充了法治的功能,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探索和回应数字时代的种种挑战和全新问题。

撰写《迈向数字社会的法律》,是需要智力和精神意义上的写作雄心的。这里涉及的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算法等新一代数字技术知识,即使不需要投身其中,去做亲自操刀、设计算法之类的操作,但也必须掌握和理解信息技术学科的基本知识与理论,更主要的是能够深刻理解信息技术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及其社会后果,能够从法学维度出发融合计算机、数据信息、人工智能等领域的跨专业知识和理论,提出数字法治的逻辑要求和数字治理的新趋向。诚如作者所言:这些新兴技术及其应用领域,对我们法律人来讲学科跨度太大。大量阅读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的相关文献,几乎都是在看天书。但既然默然回避不能解决问题,自持守成没有出路,那么,我们就只能果敢地、一点一滴地去思考和面对。作者面对跨学科、跨领域研究的巨大难题,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对数字社会前沿学术问题“念念不忘”的“必有回响”,体现在书中那些力透纸背、如芒在刺的文字,许多的论述都出乎我的意料,令人过目难忘。

首先是问题的提出,我们知道,在法治传统理论中,有戴雪的“法治三原则”,富勒、拉兹、菲尼斯的“法治八原则”。但不管是“三原则”还是“八原则”,都是从物理时空的法律运行中抽象出来的,那个时候还没有出现社会与人的数字属性和虚拟时空。当今我们正经历的数字革命,开启了万物相连、高效智能、人机互动的智慧社会,孕育出颗粒度极小、多样性很足的微粒社会,面临着“双重空间的生活逻辑、人机交互的工作场景、数字人类的全新面向、建模算法的价值偏好、代码规制的制度化应用”等全新问题,现有法律制度遭遇日益频繁的“破窗性挑战“和“创造性破坏”,如应对不及时不精准,将可能产生严重的体系性、机制性、普遍性后果,修复的代价将十分巨大。

比如,公民个人隐私因个人数据的获取和共享便利而受到威胁,自动驾驶引发交通事故,智能机器人可能危害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人工智能生成物引发著作权纠纷,网络安全面临新的风险挑战等,这些都已经从科幻式想象的“伪问题”变成当前法学研究的“真问题”,但既有法律规范难以有效涵盖和调整新的法益,既有规则逻辑的解释力日显困难,既有司法解纷机制遭遇明显障碍,如何化解这一波由“科技革命”引发的法律风险,有太多问题、命题、法理需要研究、提炼和重塑,倒逼着涵盖法学理论、规范制度及司法实践的法律变革。

其次,一个好问题只是开始,从好问题到好答案,注定是长长的路。在智能互联网时代,知识更新周期十分短暂,也便造就了一个“生下来就落后”的年代,要加快适应新时代、融入新时代、重建新时代。要经历一个长期、复杂的试验探索、规则提炼、命题验证的转型升级,经过研究理念的转变、知识谱系的更新、理论逻辑的重建、教育模式的探索,增强法学与技术的对话合作,促进法律与人工智能的双向融合。

那么,好答案在哪里呢?这是一个没有预设蓝图和结果的探索过程。作者提出,要确立新型正义观,构架新型权利义务关系,推进权益的平衡共享发展,构建一体融合的法律体系,在更高、更抽象的层面上来整合并达致现代性法律与智能互联网新型关系的法益共识。要更多地采取技术主义路线和策略,把法律规则转换成与之对应的法律技术化规制,塑造高度自主的精细化治理秩序,实现规则精细化、正义场景化、治理平台化。同时,还要促进执法司法的智能化发展,嵌入风险控制的制度机制,防控新技术的负面后果、智能互联网的异化发展、文化价值的流失。要立足“共建共享”理念的制度变革,保障数字社会的“第四代人权”等等。

数字化是中国崛起、弯道超车的重大机遇。从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战略部署,到上海、浙江、福建等地的“整体性转变、全方位赋能、革命性重塑”的“数治”新范式探索,都是一个质变而非量变的过程。同时,“数字公民”提案在几年前就已经出现在全国“两会”上,数字人权基本理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人工智能法学理论等也成为热门研究课题。未来已来、大势所趋,这不是一道选择题,而是一道必答题。答错了、答慢了,都等于在后退。

这本《迈向数字社会的法律》还带来我一种读书方法,就是当你在做一件很喜欢、很有价值、富有挑战的事情时,你找到了自己,眼里就容易有光。我在读《迈向数字社会的法律》时,反反复复读了两遍,在中途即便是读不懂,也硬着头皮把那些很难啃的硬书啃下去,后来发现自己对数字化转型的理解能力有所提高,甚至还能写出2篇相关的研究文章。也许,读书是有功用的,但读书本身就是乐趣,它是一个没有尽头的过程,让你在其中慢慢撑大自己的精神世界;它还是一个拒绝让心灵坚硬和麻木的旅程。愿你分享这份美好,愿你我彼此眼中,有光。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