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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辱骂踢打民警 男子获刑“醉”有应得

2022-08-01 15:36:2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日讯 酒后与他人发生争执,后辱骂踢打民警。近日,经南平市建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男子杨某某因犯袭警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21年7月17日凌晨2时许,杨某某在南平市建阳区某酒吧内喝醉酒后与酒吧保洁人员发生冲突,借助酒劲拿包砸保洁人员,后对方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杨某某拒不配合调查且辱骂民警,并在被强制传唤到公安局办案中心过程中踢打民警。酒醒后,面对视频录像,杨某某表示对事实经过没有意见,自愿认罪认罚。根据《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鄢继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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