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能动履职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磋商机制

2022-08-25 16:02:12 来源:福建法治报

开门见山摆问题 直抒胸臆谈看法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5日讯 2020年初,在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及职能调整时,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关于建立行政公益诉讼磋商程序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创新制度获市检察院转发推广及省检察院肯定。

磋商机制适用两年多来,新罗区检察院在养老机构规范化运营、校外托管机构运营、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及饮用水源地保护等领域启动诉前磋商,达成整改87件。2022年以来,该院共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诉前程序磋商会3场,督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诉前达成整改40件。

“近年来,我们不断规范制作《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事实确认书》《磋商意见书》等文书式样以及磋商会议记录、备忘录等。磋商会通过面对面沟通,开门见山摆问题、直抒胸臆谈看法,实现工作的有效沟通交流。”新罗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阙机兴介绍道,多方共同磋商更利于厘清部门监管职责,解决某一行政执法领域普遍存在的制度性、机制性问题,最终形成一致磋商意见,推动问题得到实质解决。

2021年3月15日,该院在全市率先开展“校外托管机构规范化管理”专项监督,针对有关部门和乡镇存在的监管问题,经诉前磋商、诉前检察建议,推动相关主管部门联合出台托管机构规范化指引,建立联审联批联查机制;推动镇街将校外托管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健康等日常监管纳入网格化管理,落实居(村)委会的日常监管责任,督促校外托管机构落实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取得良好效果。

同时,该院积极通过磋商机制,让职能部门就执法中遇到的壁垒、职能权限不明等问题“开门见山”畅谈。2022年5月,新罗区检察院部署开展了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在厘清各部门监管职责后,新罗区检察院联合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等8部门召开辖区燃气安全规范化管理诉前磋商会,最终达成一致磋商意见,积极推动区政府成立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燃气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重大问题,推进燃气安全生产溯源治理。

在助力垃圾分类、改善人居环境方面,新罗区检察院能动履职,积极促成规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规范化管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22年4月底,该院联合区城市管理局、中心城区六街五镇举行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规范化管理诉前磋商会。经多方共同磋商,形成进一步加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规范化管理的意见,推动出台《新罗区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促成区城市管理局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开具垃圾分类首张个人罚单。

2022年6月,新罗区检察院在“世界环境日”来临前夕,立足“益路新行”公益诉讼监督品牌打造,与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龙岩紫金山公园签订共建协议,在环境保护、环境治理、生态文明法治教育、生态课题研究、生态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选聘学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教授、学者作为检察公益监督“咨询专家”,参与诉前磋商会,对在生态环境保护实务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专业分析,出具专家咨询意见供检察机关参考;借助学院资源优势、专业检验设备,为涉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提供专业支持。同时,选派优秀青年学生代表作为“生态环境志愿者”,参与社会公益保护活动。

“磋商机制适用两年多以来,新罗区检察院在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安全生产领域广泛运用该机制,有效实现公益诉讼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降低公益保护成本,提高公益保护效率和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精准度。”新罗区检察院检察长李高阳对能动履职的探索肯定道。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林书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