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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平常--记省司法厅组织教育与警务管理处三级调研员蒋爱平

2022-09-14 11:09:45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为了群众的安宁幸福,他默默付出

位于龙岩市连城县中堡村的下东洋与上堡村上东洋交界处,有一座村民口称“灯笼桥”,那是下东洋村民前往上东洋大坑山里方向耕作的要道。可惜前几年接连两场洪水冲毁了这座小桥。小桥被毁后,习惯走老路的村民们往往都只能淌水过河到对岸劳作。遇到大雨天,山洪随时可能爆发,遇到冬季,河水不免冰冻刺骨……

蒋爱平看在眼里,急在心上。说干就干!他联合其他乡贤,着手推动水毁桥的修复工作。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2020年,一座崭新的小桥竣工了,村民们又过上无需趟水才能过河的日子,对此无不拍手称赞!

协调推动修造下东洋桥

“不管本村、外村,本镇、外镇,爱平的名声可以说是响当当的!”村民罗某如是评价。蒋爱平是华东政法学院学法律出身,邻里有纠纷,大家伙儿也常常找他来评理。“爱平讲的法律、说的道理,比较接近本地习惯,比较容易听懂,也容易让人接受,着实让人信服。”

2018年8月,在外乡镇某烟草站,烟农江某与负责烟草收购的工作人员发生口角,进而推搡,将收购站的工作人员二次推倒致伤。“拘留我就别想要赔偿,要赔偿我们就私了!”江某表示。随后,该名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到蒋爱平,“蒋大哥,这都什么事啊!不拘留他,我这口气咽不下,但没有赔偿,我也不甘心!”蒋爱平先安抚了这名工作人员,在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后,他法理结合给出了建议,“在法律上,因治安违法作出的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而将人打伤引发的赔偿属于民事赔偿,两者不存在只能取其一的说法……你先别慌,要相信公安机关一定会给出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对于赔偿,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该名工作人员随即平复了情绪。而后,当地公安机关对该违法行为人作出了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决定;法院判决该违法行为人赔偿伤者医疗费、住院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八千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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