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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一堑”不“长一智” 再次醉驾从重判

2022-09-22 11:49:5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2日讯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醉驾被查后,通常都会痛定思痛,认真反思违法行为所付出的代价。可厦门一男子在醉驾被判刑后仍不思悔改,再次因醉驾、无证驾驶被警方查获。

今年2月,喝不了不少酒后的高某某骑着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至集美区杏林东路附近时,被交警查获。经鉴定,高某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20.2mg/100ml,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3月16日,经由集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集美区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高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五百元。

没想到的是,就在法院判决当晚23时许,被告人高某某再次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民警设卡拦查。经鉴定,案发当晚,高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6.3mg/100mL。

据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高某某具有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刑事追究二个从重情节,应当从重处罚。最后,鉴于高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对法律毫无敬畏之心,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定刑量刑建议,依法撤销缓刑,与前罪数罪并罚,判处拘役五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五百元。

(记者 叶蔚蓉 通讯员 吴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