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陷入租赁合同僵局 法院调解敲响“破冰锤”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6日讯 近日,七旬老人熊某生带着一纸诉状至建瓯市法院城区法庭,一进门老人就用一口不流利的普通话说:“我要起诉,这个人和我签订租赁协议,现在没把租金还给我,我要他继续履行协议。” 原来,2009年7月,熊某生将位于南雅镇伊村渠4口人责任田租给协议书上签署名为林某明的男子种植葡萄,每年租金1200元,双方协商租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2016年,环绕葡萄园的水渠被洪水冲毁,导致随后连年亏损。2019年,林某明找到熊某生希望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多次协商无果后林某明干脆停交了租金,土地也撂荒至今。 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承办法官多次到现场实地勘查,向当地村干部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社会关系,考察当地农作物种植情况,组织双方就地调解。2022年9月1日,该案开庭审理,法庭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村干部等旁听庭审。在庭审查清事实、充分辩论的基础上,庭后再次组织双方调解,通过法官、人大代表和村干部情理相容的劝解。 经过1个多小时的沟通,双方终于放下心结,同意了法庭建议的调解方案:双方自愿解除租赁合同,林某明支付熊某生2020年至今的租金3600元,补偿合同解除损失2000元,并承诺两个月内完成土地平整交还给熊某生。 (黄琳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