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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法院当庭宣判一起袭警案

2022-09-28 10:01:2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8日讯 日前,武夷山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吴某旺犯袭警罪一案,并当庭宣判,依法判处吴某旺有期徒刑十个月。

2022年6月,吴某旺与儿子吴甲(化名)、儿媳及孙女一同乘坐出租车从武夷山市区回家,途中吴甲不满出租车司机王某的开车路线,喊停车后欲打王某。王某遂报警,市公安局新丰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并将双方带回派出所。

吴甲在派出所接警大厅登记姓名时,看到王某、吴某旺相继到达,吴甲随即上前用脚踢王某。见此,正在现场处理的民警张某、辅警丁某立即对吴甲进行控制。吴某旺见状,突然用手中手机击打丁某头部,现场民警陈某、李某和辅警陈乙(化名)立即上前控制吴某旺。过程中,陈某下巴和陈乙腿部被吴某旺咬伤、踢伤。经鉴定,丁某、陈乙的伤情构成轻微伤。案发后,吴某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主动赔偿受伤辅警丁某、陈乙的医疗费用。

吴某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构成袭警罪。鉴于其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赔偿受伤辅警的医疗费用,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吴某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通讯员 李红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