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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纠纷 看法院咋解

2022-10-21 15:16:05 来源:福建法治报

“他不让我看孩子,还打骂我!”

“一派胡言,我没有不让你看孩子,只是你每次来都用我的锅碗瓢盆,都已经离婚了,有点界限好不好!”

调解室里,关先生与金女士因为孩子探视权的事情吵得不可开交。同安法院依托家和暖心驿站解纷平台邀请调解员、心理咨询师作为法庭观察员到现场观摩庭审。

关先生与金女士均系二婚。俩人在2019年1月29日协议离婚,约定儿子小剑(化名)由关先生抚养,抚养费由关先生自行承担,金女士对小剑享有探望权。但是,俩人因感情积怨,无法就探望权达成一致意见,在协议中也没有具体约定如何行使探望权。

“双方应站在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审慎、理智地对待孩子的探望权问题。”庭审中,法官分别与关先生、金女士谈话,倾听双方的意见。

心理咨询师了解小剑在学校的表现以及心理变化,并对关先生进行心理疏导,交流如何和与孩子相处等问题。

“探望孩子不能仅仅满足大人的需求,也要考虑咱们孩子的想法和要求。”调解员也从情理的角度跟关先生沟通。

在心理疏导和充分交流后,关先生与金女士就探望孩子的具体时间和方式达成协议。

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同安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人利益原则”,联合多方力量,最大限度尊重未成年人的真实意愿,最大可能调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本报记者 余晶 通讯员 覃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