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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雁石法庭发扬“头雁”精神推动发展大局

2022-10-24 15:07: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法治护航产业重镇 优化服务银雁新城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雁石法庭发扬“头雁”精神推动发展大局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4日讯 在新时代的“新罗画卷”中,有一座日新月异的雁石镇,它作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和龙雁经济开发区所在地、银雁新城核心区、省级经济发达镇,正发挥“头雁”精神,全力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何为“头雁”精神?在新罗区雁石镇的河中有一尊石灰石形似大雁,至今流传着神雁攘除蝗灾、庇护生民的典故。新时代的雁石镇,正在如火如荼地建设,人口、企业不断集聚,正如雁阵里的“头雁”带领着群众干事创业。而新罗区法院雁石法庭正以“头雁”精神,发挥司法职能,积极为园区企业定制司法服务套餐、探索直接执行工作机制,全力推动辖区经济发展。

头雁引领

优化营商环境好“带飞”

为了将“头雁”精神融入地方发展大局,雁石法庭积极做好“先行雁”工作,以实现人民法庭工作更好服务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打造“三结合三导向”促“三提升”工作机制,以此为羽翼“带飞”服务新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企业用工一定要注意守法规范,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看来你们新拟定的商业订单,可以根据我们的建议修改,确保企业规避经营风险。”9月28日,在驻园区法官工作室,每周三上午都会固定坐班的雁石法庭庭长郑冬伟正在为企业提供纠纷化解、法律咨询等服务,实现纠纷隐患排查化解。

同时,结合改革创新导向提升司法工作水平,雁石法庭结合保全、调解、立案、审判、执行等司法全流程实践,积极探索集保调立审执为一体的诉讼集约机制,探索金融类案件快审快结机制,利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不断完善金融类案件诉前解纷新机制,维护辖区金融安全。

雁石法庭以“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龙岩·新罗展示基地)”为载体、以“司法护航”巡回宣传活动为抓手,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传活动,问需于企业,精准了解企业司法需求,送法上门,主动服园区企业和职工,已开展15场专题普法活动,发放宣传材料3000多份,助力宜居宜业有温度的新城建设。

鱼雁传书

升级诉讼服务促和谐

“法庭辖区的铁山、雁石、苏坂、白沙4个乡镇,辐射人口近15万人,更要发挥基层法庭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将优质的司法服务送到‘最后一公里’。”郑冬伟表示,雁石法庭打造基层人员共同参与的“人人法庭”,将司法服务延伸到企业(工厂)“门口”,集约、高效、智能办理诉讼事项,打造一站式服务体系。

“我都在江西老家了,公司多转的几万元又不是我故意拿的,凭什么让我跑那么远送钱回去,他们要为自己的错误埋单。”在视频调解另一头的邹某表不同意返还公司多转的工资。

“如果不还的话,这笔钱会构成不当得利,即使我们线上调解不成功,走判决也一样要承担返还义务。”法官经过耐心释法说理,邹某同意将扣除交通费后的钱款返还给工程公司。

目前,雁石法庭正在探索的“人人法庭”工作模式,系以“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都有获得感”为目标,联合司法所、园区管委会、企业职工、党员志愿者等组成“人人法庭”服务点,协助前沿引导调解、协助诉讼服务等工作。

同时,该庭设立雁石镇益坑村、农商银行白沙支行、苏坂商会等服务点。今年以来,依托以龙雁经济开发区为主的“人人法庭”服务点成功调解案件48件,远程咨询24件。坚持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原则,解决企业、职工与人民法庭之间的“距离感”问题,有效解决涉企纠纷耗时问题。

同时,根据园区企业网上办公办案的实际需求,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整合数据资源,推广使用互联网工具开展线上司法服务,创新司法服务手段,巩固优化营商环境成果,助推营商环境健康发展,实现涉诉事项“一网通办”“不见面办理”。

截至目前,该庭共立案受理民事案件387件(含旧存12件),结案率85.5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结案301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61件;采用短信送达、小程序送达合计585人次;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福建”小程序、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调解案件94件、开庭审理12件。

鸿雁先行

探索直接执行守正义

人民法庭是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承担着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工作。人民法庭直接负责执行工作,能最大限度发挥人民法庭工作人员熟悉社情民意、在执行工作中的优势。

今年以来,雁石法庭充分发挥“头雁”精神,率先构建执前预警机制,在诉讼中划分执行风险等级,在庭审中增加执行风险告知流程,整合村社干部、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多方力量,构建村社执行情报网络,在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期限届满前,通过电话、短信及在线服务平台发送及时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提示信息。

6月9日,龙岩农商行雁东支行向雁石法庭提起诉讼,诉请林某木立即偿还龙岩农商行雁东支行透支本金24000余元和相应的利息以及违约金。雁石法庭经公开开庭审理,于7月15日作出判决,判令林某木偿还相关债务及其违约金。判决生效后,雁石法庭先后通过短信向被告发送执行预告、实地走访面谈等多种方式,告知被告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可能对其个人诚信带来的影响,顺利督促被告在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前履行判决内容。

“基层法庭的直接执行工作机制能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执行效能,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能减少被告的征信污点修复的成本,可谓是一举多得的司法实践。”郑冬伟介绍,此举能够促使法官在审判时多考虑执行的可行性,在审判过程中,法官也会更加重视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的产生,从根本上化解矛盾。

今年6月以来,雁石法庭将41个案件纳入高执行风险,共向61个案件81个当事人发送执行风险告知书;建立执行联络点6处;法律文书履行期限届满前电话、短信通知78人次,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案件37件45人。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林成龙 陈诗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