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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黑吃黑”抢现金 平潭12名男子因涉嫌抢劫罪被诉

2022-11-08 12:11:1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8日讯 近年来,“虚拟货币”伴随互联网发展应运而生,但是,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滋生了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因此,国家专门出台规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不受法律保护。但有人却借此动起歪脑筋,认为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被害人被抢了也不敢报警,因此策划并实施“黑吃黑”抢回交易现金43万元。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对高某腾等12人以涉嫌抢劫罪提起公诉。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

钻虚拟货币漏洞

召集多人在交易时“黑吃黑”

2021年12月初,高某腾通过网络聊天方式与被害人刘某某进行非法的某虚拟货币交易,随后俩人于同年12月3日、4日下午先后在平潭某酒店、商场附近完成2笔交易,价值分别为30万元和35万元。高某腾深知交易虚拟货币是非法的,在筹划和交易过程中,他多次纠集林某等人商议,准备利用交易的非法性,采取“黑吃黑”的手段,在交易完成后将支付的现金抢回。随后,还安排好对“黑吃黑”的现场布置及人员分工、车辆安排等事项,确定每个参与人员进行现场交易、抢回现金以及伺机策应等具体任务。

涉案人员大多是二十几岁的年轻人,不少是“00后”,有的甚至才刚刚成年。在被召集之初,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提出疑问:“黑吃黑”不犯法吗?高某腾现身说法,以自己被“黑吃黑”不敢报警的经历打包票,坚称虚拟货币交易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被害人被抢了也不敢报警,这才打消同伙的疑虑。

交易后实施抢劫

在被害人眼睛上抹辣椒油

同年12月5日13时许,林某等一行12人共乘坐4辆车到达与被害人刘某某约定的交易地点某酒店停车场附近,林某在现场再次进行人员分工,并安排薛某龙等人购买了辣椒油。为了便于配合,林某安排停在现场周边的另外3辆车上的人员通过微信语音掌握进展情况,自己带人拿着43万元现金到被害人刘某某车上交易。

交易完成后,林某与高某腾联系,确认虚拟货币已成功转到指定账户,可以动手实施抢劫。于是,林某等人便动手将被害人刘某某按在车内中央扶手位置,在旁的其他人见状也当即下车帮忙。刘某某寡不敌众,最终,用于交易的43万元被林某抢走。

为了将刘某某控制住,林某等人又返回,用辣椒油涂抹在他眼睛上,并将他车钥匙拔走扔在交易地点停车场附近。高某腾拿到抢回的43万元后,留下40万元,其余3万元分发给参与抢劫的人员。

被害人遭抢后报警

12人涉嫌抢劫罪被公诉

然而,刘某某被抢劫后并没有按照高某腾所设想的那样不敢报警,而是立即报警。此后,高某腾等12人在数日内相继落网。

平潭检察院审查认为,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交易炒作虚拟货币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要承担应当的法律责任,同时,抢劫他人非法所得的财物也构成犯罪。该案中,高某腾等人使用暴力,公然抢劫现金43万元,已经触犯我国刑法,涉嫌抢劫罪,抢劫数额巨大,法定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对高某腾等12人以涉嫌抢劫罪提起公诉。目前,该案件还在审理中。

(本报记者 陈菁 特约记者 陈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