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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检察院强化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

2022-11-16 12:34:1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6日讯 为防止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假借“患病”之名逃避刑罚执行,近年来,永春县检察院通过“查、看、听”工作模式促进社区矫正机构对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持续规范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

永春县检察院通过查看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档案、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座谈等方式,重点检查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身体情况报告、是否遵守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等,详细了解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是否好转、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督促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严格执行日常管理规定。

该院干警到医院现场同步监督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体检,认真核对病情复查人员身份信息,确保所有检查均由本人参加,并查看病情复查项目列表,全面了解和掌握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的身体检查情况,确保病情复查的准确性。

此外,监督永春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按照相关规定组成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审查小组,每季度对暂予监外执行对象提交的病情复查情况进行审查。派员列席参加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审查小组会议,旁听小组审查报告,全面了解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身体恢复情况、病情复查结果是否符合保外就医条件。

《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永春县检察院通过对暂予监外执行的强化监督,适时提出纠正意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规范履职,4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被收监执行,有效地保障了刑罚的正确执行。

(王碧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