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人民检察院对一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2-11-23 12:58:0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3日讯 “感谢检察机关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一定会好好读书,遵规守法。”近日,上杭县人民检察院对一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小陈是一名在校生,得知游某需要银行卡做淘宝刷单还能获得报酬,遂办理一张银行卡、一张手机卡提供给游某用于接收他人违法犯罪所得资金42万余元。案发后,小陈对自己的行为非常懊悔。检察官考虑到目前小陈还在就学,综合衡量小陈的犯罪情况、悔罪表现,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小陈作出不起诉决定,帮助小陈开启新的人生之路。 (黄建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