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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首次审结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指引案件

2022-11-29 15:10:1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9日讯 近日,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公开宣判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出某因犯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同时,泉港法院判处出某还应支付森林生态修复费用、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费共计35000多元,上述费用出某已主动缴交至泉港区生态环境损害专项资金账户。被告人已缴纳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费将作为专款用于设在泉港区的全省法院系统首个“碳中和林”项目种植。

该案系泉港法院首例适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在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开展生态修复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审结的案件,也是全市法院首次探索以种植“碳中和林”的形式赔偿林业碳汇损失。

(刘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