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检察院坚持“三抓三提升”促案件质量评查全覆盖
以评促改 以改促优 ——政和县检察院坚持“三抓三提升”促案件质量评查全覆盖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4日讯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结的每一起案件,原则上都要进行质量评查”的工作要求,为确保案件评查工作规范、公正运行,今年以来,政和县检察院积极推进案件评查全覆盖,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实现以评促改,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抓靶向施策 提升案件评查有序性 作为评查案件全覆盖的试点院之一,政和县检察院坚持“早部署、早安排”,多措并举优化评查模式。 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案件评查工作,组织制定《2022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计划》,形成以案件管理部门牵头、各业务部门配合、检务督察部门监督的联动式评查工作格局,确保分工明确、评查有序。 同时,选取业务素质高、办案能力强业务骨干,建立了包括刑事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等条线的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为评查工作全面开展奠定人才基础。 抓精准发力 提升案件评查专业性 政和县检察院注重评查组织的科学性,落实评查人员回避制度,采取交互评查的分配原则,实行“一案一报告”。同时,注重评查过程的全面性,实现线下线上评查相结合,在对实体卷宗开展传统评查的,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案件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办理情况进行评查,实现对检察官办理案件批捕、起诉、抗诉全流程的动态监控。 此外,该院注重评查工作的公开性,借力检察“外脑”将案件评查纳入听证范围,听取第三方立场的意见以增强评查质量的专业化水准和公信力,促进办案质效的提升。为了深入挖掘案件存在的问题,评查员除查阅案卷外,还主动与承办检察官进行沟通交流,重点就案件实体认定、法律适用、办案流程等关键环节进行评查,提高对案件实体审查的把关能力。 抓成果运用 提升案件评查转化性 政和县检察院将质量评查作为倒逼案件质量提升的“助推器”,强化评查结果的运用。 一方面,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促进案件质量提高的过程。按照“一季度一总结”的要求,案管部门每季度末组织召开专题分析会,对评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经过通报整改,办案系统错填漏填现象大幅减少,办案程序更加规范化运行,审查报告说理性明显增强。 另一方面,把案件评查效果转化为制度管理创新实践运用的过程,将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并融入“两书”制度,作为检察官年度考核工作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廖浩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