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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检察院开展民事检察用心用情办“小案”

2022-12-22 15:18: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终于为父亲讨回迟到19年的赔偿款”

——武平县检察院开展民事检察用心用情办“小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2日讯  “一直以来,我们就想要一个说法、一个公道。今天,我拿回了迟到19年的赔偿款,也算对我父亲有了个交待……”日前,在听证会现场,申请人温先生在收到被执行人最后一笔赔偿款后激动地说。

事情还得从2003年12月说起。当时,钟某驾驶拖拉机与林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坐在摩托车后座上的温先生多处骨折。经法院判决,由钟某承担治疗费10000余元、林某承担5800余元,俩人对赔偿款承担连带责任。

然而,直到2019年,年迈的温先生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也没能等到钟某和林某的赔偿款,这件事情也成为温先生家人的心结。2022年9月,温先生的女儿小温向武平县检察院申请监督,请求检察机关监督法院继续执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通过询问当事人、调阅法院卷宗进行审查,并与法院执行局沟通联系,核实全案执行情况。与此同时,检察官经过多方联系,找到了执行人钟某、林某,听取他们的陈述,了解他们是否具备履行能力。

经承办检察官多次与钟某、林某沟通协调,听取双方意见,耐心释法说理,被执行人林某表示愿意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并支付赔偿款。被执行人钟某向检察官表示自己有意愿继续履行赔偿义务,但也存在现实困难。

“我的家庭比较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赔偿,能不能减免一部分并分期付款?”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将钟某的赔偿意愿及分期付款方案向申请人小温转达后,她也同意与对方协商。

为确保该案件得到公正稳妥处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武平县检察院邀请市人民监督员、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引导当事人发表意见。随后,听证员针对该案争议点进行了提问。经充分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该案开展民事争议化解工作。承办检察官充分参考听证会评议意见,继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耐心劝导,稳定双方当事人情绪,并根据现场情况及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多次调整和解方案。听证员耐心劝导当事人通过和解减轻诉累。

经过3个多小时斡旋协商,双方当事人作出让步,自愿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在各方的监督下,被执行人钟某当场支付了16000元赔偿款及迟延履行金给小温,这起长达19年的民事赔偿纠纷最终达成执行和解。

该案是武平县检察院今年办理的第二起长期未履行的民事执行和解案件。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推进民事检察职能与为民办实事的深度融合,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案件3件8人、30余万元执行款得到履行,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钟艺琳 刘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