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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2年12月29日公告

2023-01-03 17:02: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福建省朝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熊宽宝与被申请人福建省朝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社会保险、合同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榕开劳人仲案字 (2022)第409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本委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30号时代广场3楼

联系电话:0591-83682592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12月29日

关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的公示

项目名称:霞镜新城(海峡奥体中心14#地)六区、八区,项目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设单位:福州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该工程现已完工,并已交付使用,农民工已全部离场,项目部已按时足额结清全部农民工工资,拟注销福州市仓山区霞镜新城(海峡奥体中心14#地)六区、八区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如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反映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决反对借机乱讨薪、恶意讨薪。

联系电话:0591-88621183

本公示时间从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01月20日止。

特此公示。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9日

公告

(2021)闽0426破3号

因福建省尤溪县华昌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已执行完毕本院于2022年5月16日裁定认可的《福建省尤溪县华昌纺织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最后分配完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本院于2022年12月27日裁定终结福建省尤溪县华昌纺织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尤溪县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9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亚华电机有限公司遗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富阳支行颁发的开户许可证,帐号:35001686251052505058,核准号:J4034001921401,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亚华电机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9日

兹定于2023年1月5日起对选择安置在博雅佳园(启动区)小区的被征收人进行回迁选房。选房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选房时间: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4日共10日,每日进行上午、下午2场选房仪式,每场50个号码(最后一日除外),上午场08:00入场签到审核,09:00正式开始选房仪式;下午场14:00入场签到审核,15:00正式开始选房仪式。每户具体排序号码详见征收公司《博雅佳园选房须知》及长乐区吴航街道办事处、东关村村委、东关社区宣传栏公告。二、选房地点: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综合文化站(原长乐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南山公园北二门栈道入口)。三、选房须知:1、选房时,被征收人应携带选房顺序号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书原件;若本人无法前来,可委托他人代选,受托人应带被征收人身份证复印件、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书原件、选房顺序号原件、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代选声明书,每户不超过两人进入选房现场待选区。2、选房时,现场叫号2分钟被征收人或其受托人未到达现场或到场后无应答的,均视为未到场(缺号);选房时不进行选房操作,时间超过2分钟,视为拒绝选房。3、被征收人、受托人未到场(缺号)或拒绝选房处理办法:①选房现场出现缺号时,直接由同一场次下一号被征收人进行选房;②若缺号被征收人在选房结束前赶到现场的,可直接在到场时插入当前号进行补选;③同一场次选房结束前缺号人员仍未到场或到场拒绝选房的,该选房顺序号将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由征收项目所在村(社区)委会代表在当场次所有号码选房结束后直接代选。代选规则:被征收人或其受托人未到场选房,且无法了解被征收人的意愿时,按照以下方式的先后顺序选取:①根据从上至下的楼层来选房;②同一层时,根据栋号从小到大来选房;③同一层、栋时,根据单元号从小到大来选房;④缺号代选顺序按选房顺序号(从小到大)依次选取。四、疫情防控要求:(1)原则上每个顺序号仅限2人进场选房。(2)入场人员须全场佩戴口罩。敬请被征收人相互转告并准时到场参加,如有疑问可咨询长乐区人民政府吴航街道办事处、吴航街道东关村村委、吴航街道东关社区、征收公司(电话:0591-28930957)。

特此告知

福州市长乐区旧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吴航街道办事处

福州市长乐安居房屋征收工程有限公司

傅亮亮:

本院受理了原告杨志宏与被告傅亮亮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自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本案定于2023年2月20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9日

郭兴唐:

本院受理本院原告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郭兴唐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闽0403民初4866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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