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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检察院助394名“超生”失信人摘掉限制高消费的“紧箍咒”

2023-01-04 13:05:4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4日讯 “通过你们的及时监督协调,帮助我们这些‘超生’失信人摘掉了限制高消费的‘紧箍咒’,确实解决了我们生活中的急难愁盼。”日前,几名因执结社会抚养费案件,解除了不良征信记录、限制高消费的群众打电话给办案检察官,对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按照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的要求,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准确把握法律和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妥善解决法律政策变化遗留的历史“旧”案,不住地表示感谢!

办“小”案需要大情怀,办“旧”案需要新理念。2022年2月底,该院在接待群众法律咨询时了解到,2021年8月20日公布并施行的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三孩生育政策落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政策变化后,一些群众因为计划生育尚未执结社会抚养费案,仍是“老赖”,被列入失信名单,采取的限制消费、财产控制等措施未解除,直接影响了他们家庭正常生活和经济收入,希望检察机关能够监督,督促相关单位停止执行并解除强制执行措施。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修订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后,取消了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没有执行到位的“超生罚款”,还要继续执行吗?为了妥善解决修订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这一政策性变化,未执结社会抚养费“旧”案引出的新问题。受理了该案件后,检察官走访了区法院、卫健局,调阅了相关资料,摸排出类案数量,研究了相关法律法规,检察官认为:根据2021年7月20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决定》,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9月9日国务院决定废止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执结社会抚养费案件不应该再继续执行,可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的解答,进行妥善处理。并多次与区卫健局、法院沟通协调,就如何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形成了共识。

随即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依法向原申请执行部门卫健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根据相关行政法规及执行程序规定,申请法院依法及时解除对尚未执行完毕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被执行人采取的纳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财产控制等措施,有序处理好案件的结案程序,恢复他们的正常生活和经济往来,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答复。接到检察建议后,卫健局经过认真研究决定采纳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及时向法院发函,申请对全区尚未执结的社会抚养费案198件,涉案当事人394人全部结案处理。区法院收到函后,第一时间及时启动程序依法对未执结的社会抚养费案全部作结案处理,并解除了各种强制执行措施。

394名“超生”失信人摘掉了多年限制高消费的“紧箍咒”。永定区人民检察院精准施策,以检察建议方式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中央政策规定,推动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推动相关单位及时解决遗留的历史“旧”案,充分体现司法温度,彰显检察为民情怀。司法实践中,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法律只有原则性规定,纾解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检察机关就要以“初心”的执着、“守心”的标准为民司法,以“我管”促“都管”。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吴卫兵 邓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