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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法院立体保护生态石狮“高颜值”

2023-01-09 11:32:55 来源:福建法治报

浩瀚山海 司法守护

——石狮法院立体保护生态石狮“高颜值”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9日讯 宝盖山、灵秀山山峦似黛,黄金海岸、古浮湾绿水如蓝。石狮市,一座山海交相辉映的美丽城市。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近年来,石狮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全方位、多举措推进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构建“生态司法+”模式,立体保护生态石狮“高颜值”。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是回应群众期盼、坚持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石狮法院一方面加强组织保障,在内设机构中单独设立生态环境审判庭,办理涉生态类刑事案件,严惩破坏环境犯罪,依法对生态环境进行全方位保护,通过严打击拧紧生态保护“安全阀”。一方面转变理念,采用“先赔偿修复后刑事追责”的“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模式,鼓励赔偿义务人适用增殖放流、削填引种等手段主动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解决生态环境类案件执行难问题,并综合运用生态环境保护惩罚性赔偿制度,以法治推动生态环境治理。

“现在放鱼!”2022年5月31日,随着一声令下,3万多尾体型适中、质量较好的黑雕鱼苗被倒入海洋中放流。原来,在被告人蔡某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中,因其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破坏了海洋资源,损害了海洋生态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同时,责令蔡某购置价值10494元的鱼虾苗放流到海域中。

责令被告人购置鱼虾苗放流,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让犯罪行为所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据统计,2022年,该院审结生态刑事案件6件9人1单位,均判处拘役以上刑罚。其中,适用7人大合议庭审理生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4人,判令被告人购置价值83万余元的鱼虾苗履行增值放流义务。

独木难支,众擎易举。该院还积极扩大生态保护“朋友圈”,设立驻河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室、文化遗产保护法官工作室。与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巡护小组,定期对重点排污企业、环境违法易发企业及湿地、林地、河流、海洋、野生动物等进行联合巡护。

同时,建立跨部门生态环资保护执法司法联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法检公河”联席会,与文体旅游局共签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协议,联合石狮市自然资源局成立“林业执法与司法审判协同工作站”。

“我们通过常态化的‘司法+行政+基层自治’多元联动巡河模式,构建‘监督检查+联动执法+联合普法’河湖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共同推进石狮市域河湖环境治理和发展。”石狮法院生态庭庭长蔡明志介绍石狮“法检公河”联席会议及专项巡河行动。

在司法微风吹拂下,石狮的浩瀚山海美不胜收。“下一步,石狮法院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新诉求,不断开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局面,推进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再升级。” 蔡明志说。

(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林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