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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3年1月10日公告

2023-01-11 16:08: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黄毅炜:

本院受理原告永安市伟业卫浴经营部与被告黄毅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闽0481民初3798号〕,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在上诉期满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0日

罗方东:

本院受理原告厦门圣博楼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送达本院(2022)闽0481民初30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罗方东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厦门圣博楼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物业管理费4704元(2015年1月至2020年12月)、公摊费1739.59元(2013年7月至2020年12月)、违约金677.39元,合计7120.98元。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公告费600元,由罗方东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出副本1份,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0日

福建锦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林诗与你单位因工伤保险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不按时提交答辩书或不提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将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仲裁庭地址: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一层,电话:83803272。

福州市仓山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月10日

杨雪玉、林炜、林在权、福建省中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都公司)、汇丰控股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公司)、钱灿国、李安琪、陈锋、陈浜: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杨雪玉、中都公司、汇丰公司、钱灿国、李安琪、陈锋、陈浜之间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593号],与被申请人林炜、中都公司、汇丰公司、钱灿国、李安琪、陈锋、陈浜之间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594号],与被申请人林在权、中都公司、汇丰公司、钱灿国、李安琪、陈锋、陈浜之间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595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2年10月25日分别作出(2022)榕仲裁593号、594号、595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3年1月10日

泉州市榕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孙庭津与被申请人福建合顺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陈清之间的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34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2年6月6日作出( 2022)榕仲裁34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3年1月10日

致歉声明

本人谢英鸿,因非法狩猎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及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众生态环境利益,触犯了法律,本人对自己的行为已有了深刻认识。在此,本人特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表达诚挚歉意,保证以后自觉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做一个守法公民。

致歉人:谢英鸿

2023年1月10日

遗失声明

建瓯市盛前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建瓯市盛前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印章编码:3507830017427;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建瓯市盛前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

遗失声明

福建丰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福建丰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编码:35010310017880,现声明作废。

福建丰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

遗失声明

福建玉品竹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月15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壹份,许可证编号:JY13501020074944,现声明《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作废。

福建玉品竹农业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

遗失声明

福鼎市嵛山丁银钗餐厅不慎遗失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30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本(许可证编号:JY23509820134935),现声明作废。

福鼎市嵛山丁银钗餐厅

2023年1月10日

遗失声明

福鼎市店下有声有色家庭农场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92350982MA33N8CL0T,现声明作废。

福鼎市店下有声有色家庭农场

2023年1月10日

遗失声明

沙县聚惠楼酒楼不慎遗失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3月4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本(许可证编号:JY23504270055820),现声明作废。

沙县聚惠楼酒楼

2023年1月10日

遗失声明

泉州安溪县益诚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4MA8TJ7KC6F)不慎遗失圆形木质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泉州安溪县益诚商贸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三元区柳橙富明果蔬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三元区柳橙富明

果蔬专业合作社

2023年1月10日

遗失声明

泉州托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52110001665,现声明作废。

泉州托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3年1月9日股东会决议,福建美山物流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62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695916173

联系人:林美娥

地址:福建省漳州高新区九湖镇众创园1栋4层

福建美山物流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

遗失声明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遗失福建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联5份,发票代码:035001900105,发票号码:34128674,金额:1000元整,发票代码:035001900105,发票号码:34128675,金额:1000元整,发票代码:035001900105,发票号码:34128676,金额:1000元整,发票代码:035001900105,发票号码:34128677,金额:1000元整,发票代码:035001900105,发票号码:34128678,金额:1000元整,现声明作废。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023年1月10日

律师执业证遗失声明

本人不慎遗失律师执业证原件一本,律师证具体信息如下:遗失的执业证类别:专职律师;持证人姓名:于宇芳;执业证号:13507202211485231。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宇芳

2023年1月10日

遗失声明

泉州泉港惠英干货店遗失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月11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13505050025641,现声明作废。

泉州泉港惠英干货店

2023年1月10日

遗失声明

晋安区鑫鑫利食品商行不慎遗失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月25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Y13501110059296,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作废。即日起如对本声明无异议,将依法申请补领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晋安区鑫鑫利食品商行

2023年1月10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创利宏砂石有限公司遗失福建省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月26日核发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81MA34A9MJ0D,声明作废。

福安市创利宏砂石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

遗失声明

福建科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35011710000453)、财务章(编号:3501160013733)和法人章(编号:3501280010406)各一枚,声明作废。

福建科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

遗失声明

福建和蓝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35011710000452)、财务章(编号:3501160003665)和法人章各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建和蓝环保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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