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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警方打响新年缉毒“第一枪”

2023-01-17 10:30:4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7日讯 近日,福安警方在排查涉外包裹中发现,家住福安市阳头街道的占某雄有涉嫌走私毒品犯罪的违法行为,民警随即开展布控调查。在河南警方的配合下,于1月10日在福安市金山南路小吃摊附近抓获涉嫌走私新精神活性物质“蓝精灵”(氟硝西泮)的犯罪嫌疑人占某雄,查获“蓝精灵”(氟硝西泮)20粒。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占某雄对走私毒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办案民警介绍,这款“蓝精灵”是一种新型毒品,危害是海洛因的1000倍!它被称为“约会强暴药”“迷奸药”,其主要成分是氟硝西泮,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因是蓝色片剂,经常被吸毒者滥用,所以被吸毒者美称为“蓝精灵”。“蓝精灵”溶于水后呈现蓝色无味液体,不易被人察觉。服用“蓝精灵”后,人会失去对近期事物的记忆,一旦与酒精混合食用,甚至会使人丧失行为动力,也就是“断片”,因此被很多不法分子用来达到迷奸、性侵犯的目的。长期过量吸食会出现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症等反应,严重的会精神错乱,甚至抽搐、休克、脑中风死亡,容易使人上瘾、产生强烈的依赖性。

(马思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