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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3年2月17日公告

2023-02-17 12:22:0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终止办学公告

福州市鼓楼区优恒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5层,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5010270003389号,证书流水号:NO.0079782,办学许可证的正副本原件及公司章程原件丢失。因疫情3年无法正常运营,经校董事会决定终止办学,特登报说明。

福州市鼓楼区优恒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7日

福建省朝瑞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钢结构生产年加工6千吨环评信息公示启事

我司委托厦门正诺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钢结构生产年加工6千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在福建环保网站(链接:https://www.fjhb.org/huanping/yici/19012.html)发布该工程环评一次公示信息,特此公告。

福建省朝瑞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7日

认领公告

2023年2月8日,福州海警局在闽江口龙牙石附近海域对一艘无船名船号钢质船舶登临检查。经查,该船船载一批无合法、齐全手续冻品。现依法对涉案无船名船号钢制船舶及船载冻品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该船船主和货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材料到福州海警局认领,逾期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联系电话:0591-83296110,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东街村坑里188号。)

福州海警局

2023年2月17日

认领公告

2022年8月29日23时50分许,我单位在东冲口附近海域(北纬26度29.987分,东经119度52.047分)查获一艘船名船号为“浙龙港渔运00506”钢质散货船,船长约31.5米,宽约6.4米。经查,船上运载冻品约61788.968千克。 此后,经多方调查仍无法查证船舶所有权人。现依法予以公告,请该船舶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我单位认领并说明情况,逾期未认领的,将依法予以处置。(联系电话:13003839828 0593-8507110,联系地址:宁德市霞浦县北壁乡东冲村118号)

宁德海警局霞浦工作站

2023年2月17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涵江区江口宏兴食杂店不慎遗失莆田市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月14日核发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证号:莆E202200066,现声明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莆田市涵江区江口宏兴食杂店

2023年2月17日

林金土、冯学亮: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晟泰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林金士、冯学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3)闽0125民初29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3年2月17日

林金土、冯学亮: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晟泰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3)闽0125民初29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3年2月17日

林金土、冯学亮: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晟泰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林金土、冯学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3)闽0125民初29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3年2月17日

吕鹏金:

本院受理原告周兴桂与被告吕鹏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含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于2023年4月6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3年2月17日

涂彬元、曹秀英:

本院受理原告钟佩斯诉被告涂彬元、曹秀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河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若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3年2月17日

陈仁贵:

本院受理了原告王建敏与被告陈仁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自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本案定于2023年4月10日下午15时2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梅列)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3年2月17日

谢圣南: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谢圣南信用卡纠纷一案〔(2023)闽0481民初175号〕,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在上诉期满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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