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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检察院为涉罪少年回归正途铺就“阳光之路”

2023-02-21 15:30: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为涉罪少年回归正途铺就“阳光之路”

——永安市检察院“未检+”考察帮教小组提升跟踪帮教专业化水平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1日讯 “检察官姐姐吗?告诉你个好消息,我现在在毕业实习,目前在一家电子商务公司上班,经理对我的表现很满意,希望我毕业后直接来他们公司上班,我太开心了……”2月15日,感受着电话那头小涵(化名)的高兴情绪,永安市检察院检察官王琳的脸上挂满了笑容。

小涵是永安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的嫌疑人。2021年11月,当时17岁的小涵正在外地技师学院就读,在一次朋友聚会中与他人发生矛盾,双方互殴。其间,小涵认为被害人出言不逊,便想“教训”下,对被害人实施殴打致其轻伤。案发后,小涵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审查,案发后,小涵对自己一时冲动之下的鲁莽行为十分后悔,主动投案自首并且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秉持对涉罪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该院决定对小涵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设置了6个月监督考察期,联合燕城青少年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组成未成年人考察帮教小组合力开展帮教,成功帮助小涵顺利度过监督考察期。

这是永安市检察院运用探索创新的“未检+”帮教机制办理的一个典型案例。

近年来,该院未检部门通过对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分析发现: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考察期内的帮教成了一大难题,传统、单一、粗放式的帮教模式并没有达到预期社会效果。

为了最大限度达到教育矫治涉罪未成年人、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社会,永安市检察院决定引入社会力量成立考察帮教小组。为此,该院与市燕城青少年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共同签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项目购买服务合同》,对不捕、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开展团体帮教及心理疏导,完善建立专业社工介入机制,鼓励、教育、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重塑健康身心,顺利回归家庭社会,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过去最担心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因为缺乏帮教、不会帮教,‘粗放式’帮教模式起不到理想的社会效果。而现在将社会力量加以整合成立帮教小组,将社会优势最大化发挥,让被帮教未成年人有了主动回归校园和社会的信心,达到了预期帮教效果。”该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邓清华介绍道。

“我们的社工、志愿者团队以年轻人居多,更具有亲和力,更能走进涉罪未成年人的内心世界。同时,我们每年吸纳不同专业的大学生志愿者加入未成年人考察帮教小组,让帮教更加专业化,有效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大家庭。这也是我们志愿服务的意义所在。”社工服务站负责人黄筱雄说。

据了解,自引入青少年社工参与帮教工作以来,永安市检察院已对19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考察帮教,其中13名未成年人已经通过帮教回归正常的校园和社会生活。下一步,该院将吸收更多专业化帮教力量,让更多优质社会力量介入涉案未成年人的生活领域,惠及更多未成年人。

(本报记者 吴静云 通讯员 许旭菲)